县治污减排专项监管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以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监管盲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
二、监管与整治重点(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与治理在巩固近年来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两家子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
对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的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责令其拆除或者关闭
建立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污染物排查档案
(二)加强对河流水质的监管与治理加强对松花江、伊通河、新凯河水质状况的调查和监管
参照流域出入境及各监测断面水质情况,对排污企业特别是排水企业逐一排查登记,建立台帐,对流域水质进行经常性的监管与治理
(三)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管与治理在专项监管整治行动中,要消除环境监管与治理的盲区和盲点
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进行重点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监管整治到位
(四)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与治理重点对县城规划区、合隆经济开发区和*镇工业集中区及22个乡镇排污企业的污水、烟尘、噪声进行集中监管与治理
确定中心突破、锁定重点、梯次推进的治理办法,重点治理污水排放企业4户、燃煤锅炉16户、噪声污染源10处
(五)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20XX年以来环保专项行动中,被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挂牌督办、取缔关闭、停产治理、限期第1页共3页治理、行政处罚等违法排法企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环境违法案件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的后督察,对未能落实整改要求,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依法惩处;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设施运行不稳定的企业,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
三、时间安排这次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