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大项目首问跟进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的跟进监督检查机制近年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搞大项目建设,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拉动和支撑。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跟进监督机制,确保工程优质、廉洁、高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课题。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内在约束机制不强。由于大项目建设概算投资的编制、审核、执行等环节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有序衔接,对项目更改内容缺乏有效监督。还有的工程根据领导的意志未批先建,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使概算先天不足,导致有的工程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和决算超预算现象,容易滋生腐败问题。骗取工程款问题时有发生。有些项目在前期征地拆迁中,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政府公职人员相互勾结,办理假土地、房产证件骗取国家补偿款。有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通过行贿等手段,在项目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从“豆腐渣”工程中牟利。有的领导干部与施工单位合谋,高套定额、多计材料、虚结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从中骗取工程款。招投标行为不规范。有的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着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有的建设单位以时间紧、资金少等理由,不进行招标,直接将工程发包给相关施工单位;有的在制定标底时,漫天要价;有的中标方法不科学,不分实际情况而一律采用低价中标法,也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对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到位。在有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对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流于形式,只是出席开标、评标活动现场,缺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进监督,特别是缺乏对项目概算审查、工程标底制定、工程变更、重要设备和原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的实时监督,使幕后交易、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建立大项目跟进监督机制的对策措施第1页共3页将监督关口前移,建立有效预防腐败机制。要整合监督力量,由纪检监察机关向大项目建设派驻直管纪检组或监察员,对项目建设提前介入,加强对项目概算、预算和标底确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和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实施全程跟进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督审计。对项目的概算预算、建设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监督。加强对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环节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对被拆迁单位及居民的土地、房产证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将有关情况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审计。重点做好招标文件草案审计、工程标底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及评标专家资质审计、合同草案审计、中标后监管复核及失信退出审计,并与同类地区、同类工程的造价相对比,作为审查、确定工程造价的参考。三是加强对项目投资概算调整及工程变更环节的监督审计。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图施工,除技术、水文、地质等客观原因外,原则上不对已批复的投资概算进行调整。对工程变更情况要经过严格审查后进行现场鉴证。对新增工程量的概算必须进行严格论证、审计,按程序审批。四是加强对工程原材料和关键设备采购及工程质量验收、决算环节的监督审计。将大项目工程原材料和关键设备采购统一纳入政府采购序列,加强专项审计和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决算,对违反制度、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查、问责。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大项目监管条例》,对监督体制作出明确规定。实行项目建设行政“一把手”和责任人终身负责制,对项目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建立群众听证及参与决策制度,将重大工程建设从立项、招投标到竣工验收结算等各环节都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第2页共3页运用科技手段,探索预防大项目建设腐败问题的新途径。运用遥感及电子监察等科技手段和方法,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