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书1保安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双方甲方: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润园二区业主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路电话:邮编:100161乙方:北京京保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颐和山庄芳辉园4号楼112电话:13810924090邮编:100095第二章合同范围、期限第二条合同签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输出保安管理服务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合同范围(一)、保安服务内容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乙方派驻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保卫工作,维护甲方的安全和秩序
22、乙方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建筑规划红线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东门、东南门、监控室、地下车场巡逻
)(二)、派驻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三)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员共13名
(四)服务期限一年,自2017年4月6日至2018年4月5日止
(五)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小井润园二区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面试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保安人员,保安员素质、形象、仪表需满足甲方要求,若有达不到要求者,随时(在甲方提出后72小时内)根据甲方的意见对其进行调换
2、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于每月底对乙方当月保安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乙方的出勤情况、人员流动情况、服务质量、员工技能、工作纪律等,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工作中不负责或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3、保安员行为规范按照甲方的岗位标准执行
如有违反规定,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需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同时根据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甲方保留扣除保安服务费的权利
4、甲方应为乙方保安员提供执勤所需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