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室管理规定第一条党委会议室是乡党委举行会议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议室使用细则(一)会议室由乡党委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会议室只限乡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使用,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各部门无权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
(三)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经办公室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
用后应及时清洗水杯和烟灰缸,打扫卫生,检查安全,锁好门、关好窗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六)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要一次一清洁
(七)每次会议之前,管理人员应进行电源检查、配备饮用水、水果(必要时)等工作
(八)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严格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
(九)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不许将室内物品移做他用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完善乡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体系,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原则
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涉及党内工作一般性问题以书记办公会议决定;政府工作的一般性问题由乡长办公会决定
三、乡内重大事情召开党委会决定,党委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二次,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
会议原则由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一名党委副书记召集
四、党委会、领导班子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到会人员参加方可举行
应会人员确因事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召集人请假
讨论干部、人事重要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方能举行
五、议事内容包括:1、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具体贯彻
2、涉及全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办法的制定和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