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指南一、综合表现评定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主发展为目的,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逐步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为什么要进行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目的意义)(一)把实施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作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强化素质教育导向,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表现,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表现评定办法,建立健全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长效机制
(四)通过实施综合表现评定,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改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就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考试成绩并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经明确规定,要“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表现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
”因此,我市实行初中学生综合表现评定,使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都成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高
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实行多年的中考中招制度的重大改革,而且体现了先进的教育观念,那就是面向全体学生,全程评定学生,全面评定学生,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各具不同潜能学生的发展提供条件
我市已经印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佛教基[2007]18号)和《关于印发补充说明的通知》(佛教基[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