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制度化思考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社会学定义为群体和组织的社会生活从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认可的固定模式的转化过程。据此,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建设,笔者认为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全部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系统化的变迁过程。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制度化已经成为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新的发展阶段,制度化建设亦已成为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小智者治人,大智者治事,睿智者治法。加强制度化建设,对于有效提升和充分展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新水平、新业绩、新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度化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必须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方法,“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把制度化建设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向,把制度的推动力、约束力、监督力结合起来,把市场执法监管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科学性、实效性,努力把市场违法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把服务发展环境提升至最佳程度。制度化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而且要求构建一种稳定协调的社会秩序,使各种矛盾和问题能在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得到调整和解决。消费维权、劳动就业、社会治安,是广大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及时化解民忧、促进和谐发展;加强就业扶持制度建设,更好地支持创业、有效服务就业,第1页共8页才能体现以民为先、富民为本;加强社会治安制度建设,更好地参与平安建设,才能顺应民众所盼、维护社会稳定。制度化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迁。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对维护市场秩序的要求更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对高效规范服务的期望更大;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工商部门整体工作务实创新,对依法行政的标准更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更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以制度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切实做到高质、高效、高水平监管,促进工商事业可持续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从大处着眼和实处入手来考察,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建设既有制度化建设的共性问题,又有工商部门的个性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滞后”。设计性缺陷引发适用滞后。制度化过程中,常见到有些制度比较空洞、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有些制度不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规范功能弱化;有些制度针对性不强,脱离实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失去制度应有的效用。如:市场准入制度上,登记注册部门的“严格准入”与服务发展中的“宽松和谐”不相适应;行政执法上,自由裁量过大,为人情案留下空隙;干部职工问责制度上,往往是当事人上访、信访以及舆论压力下,才介入处理;工商部门内部机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准入、监管、执法维权等互相交叉,影响行政效率,加大了行政成本。这些问题和现象,与在制度设计时,前瞻性、科学性不够有关,有些也与未能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有关。结构性缺陷引发内容滞后。制度化结构是一个“稳态结构”,而它所规范的对象却处于丰富而生动的变化之中,也不随着对象和行为的变化而同步地变化,僵化的管理观念和模式,第2页共8页就易形成结构性的滞后。在市场巡查上,基层普遍推行“网格化”、经济片警等新机制,但与之对应的市、县局机关及基层工商所运行体制机制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