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写作提纲绪论:我国于1994年3月8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公务员考核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把公务员的考核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200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我国人事部联合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是以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为依据的,)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使用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规定,这样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备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体系
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发现在公务员考核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本论:1、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比性
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每个阶段对公务员的考核方向、重点均不相同,这样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没有对比性,无法准确判断以往考核是否科学,不能高效地将考核制度及内容完善
2、岗位职责不十分明确
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
但有些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至今还没有制定岗位责任制,这就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也就无法进行
这是导致考核中出现轮流坐庄现象的重要原因
3、方法简单化
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考核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轻视平时考核,只重年终考核,甚至只重年终评优;不看工作好坏,一律按部门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名额;重点性考核,轻定量考核等就是将考核方法简单化的突出表现,也直接导致了考核中的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内容摘要】本文就我国现阶段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第1页共9页析、从中得出考核中出现不公平现象形成的原因,以及杜绝公务员考核制度中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应采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