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保障作业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所属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按照“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非常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实行公司总部、二级单位、三级单位的三级管理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一)非常规作业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以及承包商作业的活动
(二)作业申请人是指承担作业的现场负责人
如施工方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
(三)作业批准人除动火、高处作业外,批准人为三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现场作业负责人项目作业单位现场第一责任人
(五)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现场监护人:由建设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对施工全过程风险控制措施的检查落实,且在异常情况下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的人员
(六)作业现场监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作业单位双方派出的、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HSE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
包括HSE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人员、基层单位及作业单位专兼职安全人员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二)负责对所属单位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负责对所属单位二级及以上的危险作业的备案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负责对业务主管范围内作业许可中技术方案的审查,并对业务主管范围内作业许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二级单位职责:(一)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二级及以上作业的安全作业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三)负责对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作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