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目录第一章消防法有关规定第二章火灾常识第三章消防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第四章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第一章消防法有关规定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6、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
7、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8、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9、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火灾常识1、火灾特点:(1)燃烧猛烈,蔓延快
在厂房和坑道,火灾极易沿着电气线路和通风管道蔓延,我司由于存放的易燃物品较多,这些物资一旦被引燃,火势异常猛烈,短时间内就可以形成大面积火灾
(2)火灾伤亡大
厂房内由于结构复杂,疏散通道狭长曲折,安全出口少,不利于疏散
燃烧会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的烟气,极易人的中毒窒息,造成巨大伤亡
(3)经济损失大
库房、厂房内由于有大量物资设备,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扑救困难
高层建筑由于楼房高、结构和使用性质上的复杂性,可燃物多而集中,导致燃烧快而凶猛,最健全有效的组织和现代化的装备,也无法保证有效和成功的扑灭高层建筑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