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镇镇中心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东光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全镇各小学、幼儿园
三、考核指标分类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中心校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
考核指标分为:1、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指标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1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四、考核依据1、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记录材料、日常巡查督查记录及专项督查记录等
2、教育局安全股、督查股提供的通报等材料
3、学校的台帐资料、工作记录及师生访谈
五、考核原则1、学校自评和中心校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督查、专项督查为主,参照有关量化测评结果
2、安全教育管理指标和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实行减分制,每项考核减分合计超出该项标准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六、考核程序本考核每年进行两次
考核期为每年的2月1日至7月31日、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每年的1、7月份,由中心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全镇各小学、幼儿园的考核工作以总结、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1、撰写工作总结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22、对照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