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章程2006年9月8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其英文名称为ChinaAssociationforMentalHealth缩写CAMH
第二条本会性质:由我国心理卫生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教育学界等科学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具有公益性、学术性、科普性的法人社会团体
具有跨学科、跨行业的特点~是发展我国心理卫生科学技术事业和提高全民心理素质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团结全国心理卫生学、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社会学界等科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心理卫生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促进心理卫生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全人格~预防心理疾病~维护心理健康~提高全民的心理素质
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本会办事机构挂靠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第五条本会会址在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安康胡同5号~邮编100088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围绕心理卫生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采取适当措施提高人民的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功能及道德品质~防治心理疾病和心身疾病
二、围绕心理卫生学科落实国家优生、优育、优教的三优政策
三、围绕心理卫生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心理卫生学科发展四、围绕心理卫生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专职和兼职心理卫生工作者
五、编辑、出版、发行心理卫生的学术专著和科普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