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事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国人厅发〔2006〕8号【发布日期】2006-01-19【生效日期】2006-01-1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人事部“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省级市和有关城市人事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继续教育)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总装备部司令部,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有关会员单位:“为推进信息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现将《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二六年一月十九日“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落实《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根据我国信息技术发展和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至2010年,在我国信息技术领域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12万人次左右,6年内共培训信息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60-70万人次左右
通过专项继续教育活动,使各类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技术领域的继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