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买方):住所地:乙方(卖方):住所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足协商,就甲方购置乙方产品到达如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概况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04500协议总金额(大写):肆仟伍佰圆整(¥4500)备注:如产品种类较多,可依此样式另行制作表格,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技术原则产品的质量、技术原则除本协议第一条中约定的规格外,双方可另行以协议附件形式对该原则予以补充约定,假如双方没有提及合用原则,则应符合中国国家的强制性原则或行业原则,如无国家或行业原则,则应符合甲方承认的原则
第三条产品包装1、乙方应对所需交付的产品进行必需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国家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适合于运送、防潮、防震、防锈、搬运等规定,保证产品安全的运抵交付地
乙方应在每一产品的包装中附有详细的装箱单
2、甲方对产品的包装、标识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等有特殊规定的,则另行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所有的包装和运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交付1、交付时间:7月19日前甲方收到物品2、交付地点:3、乙方应将与产品有关的包括且不限于图表、使用阐明书、软件等文献资料一并交付
4、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转移给甲方
第五条产品验收1、产品交付时,甲方对产品的外观、数量、规格等进行初步验收,但该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义务
2、双方如对乙方交付的产品与否符合协议规定发生争议,乙方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该产品由双方共同封存后提交甲方所在地省级以上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双方同意以该机构出具的汇报为准
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
因乙方迟延、拒绝提交检测、鉴定或迟延、拒绝支付费用的,则视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原则
第六条价款结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