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协议年字第号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话:乙方(居间人):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话:甲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提供甲方向乙方所简介之第三人借款事宜的指示居间及媒介居间等服务工作及其他服务工作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需借款,并确认乙方可以提供第三人附条件出借款项的有关信息及其他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汇报甲方(借方)与第三人(贷方)签订借款协议的机会并委托乙方提供签订该协议的媒介服务及其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服务详细事项为:1、甲方向第三人借款金额元(大写:万元人民币);2、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借款用途:;4、甲方可为第三人出借款项提供第三人承认的车辆等有效资产担保
乙方还为甲方提供履约管理、款项代付、信息、保险、GPS平台管理、车辆坐标跟踪服务等系列履约服务
第二条权利及义务1、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借款事宜资料、财务报表、担保物等有关资料及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的其他文献、资料,并如实接受借款渠道按正常工作流程方式进行的借款考察、调查
2、甲方应具有与乙方所提供之借款渠道签订、履行《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等法律文献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就本协议所约定之委托事项只委托乙方办理;未经双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人代为处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期间,甲方如有借款行为发生,均视为与乙方行为必然有因果关系且甲方确认为乙方居间服务成果
4、乙方向乙方选择的借款渠道第三人如实送递甲方用于借款的多种资料及有关信息,应按甲方所提供的书面文献、资料妥善传达甲方借款信息;甲方确认乙方可将甲方文献资料对乙方所选择的第三人披露、传达;乙方将甲方书面资料传达任一第三人,则甲方确认乙方妥善全面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