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地面和砌围墙工程承包协议发包方(下称甲方):安化县奎溪镇奎溪坪完小承包方(下称乙方):张怡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详细事宜如下: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奎溪坪完小校门口通道及综合楼地面混凝土硬化和围墙修建工程。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3、工程范围与内容:(1)乙方负责混凝土地面的基层处理工作:碾压、机械找平。(2)乙方方负责混凝土地面施工:定位放线、支侧模、混凝土摊铺、振捣、提浆、磨光、割缝等有关混凝土地面所有工序的施工。(3)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混凝土原则地面施工方案施工。(4)乙方负责公租房围墙的基础墙面等所有工序(两面粉刷,用材为小火砖)。第二条工期2、工期:年8月10日动工,年8月20日竣工。日历工期10天,如遇雨天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工期顺延。第三条工程质量原则1、混凝土厚20厘米。2、乙方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施工,到达混凝土地面和墙面修建验收合格原则。第四条协议价款1、混凝土价款计算:每立方米450元,协议总价约:94500元。2、围墙价款计算:每平方米120元,协议总价约4300元3、拆烂围墙10平方米,装运废渣下水道安装合计时工4天,工资800元。4、三项工程总造价玖万玖仟陆百元整。第五条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凭税后发票结账。第六条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甲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协调、执行甲方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控制与管理,行使奖罚,具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决定权与否决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规定。保证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否则一切经济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3、乙方职责(1)乙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2)施工现场内做到工完场料清。第七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原则组织施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导致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有关工期延误如下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通过甲方确认,工期对应顺延。(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甲供材料及有关动工条件。(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第十条违约协议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状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其违约导致的损失,并支付协议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协议争议处理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处理。第十二条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经甲乙双措施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之日,此协议自动终止。第十三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立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发生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发包方:承包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