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林张昊2016
13目录目录11起草背景介绍33采购,验收与贮存44使用、维护与转让55监管管理66法律责任77附则22总则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3月31日以第650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条例》,明确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2015年10月21日以第18号总局令公布了新《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1
起草背景介绍1
1法规依据第一部根据新《条例》针对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制定的规章,对提高我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起草背景介绍1
1法规依据1作为《条例》的配套规章,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制度进行了细化
2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
3对医疗器械实施“全过程”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
•2014年6月1日,新《条例》正式实施,对医疗器械监管的思路、制度设计和监管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
•《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一句《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使用未经注册的产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使用记录不全、不规范,尤其是植入类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记录,可追溯性较差
部分医疗机构甚至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
在用医疗器械没有定期维护,使得在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隐患
缺乏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导致对在用医疗器械的维护、保养、维修、检验、检测等缺乏管理未查验和索要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导致从非法途径采购医疗器械的现象时有发生
部分医院等使用单位忽视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在用医疗设备常“带病”工作,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起草背景介绍1
2现状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是保障医疗器械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