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采购协议书采购协议协议编号:签约地点:需方:(如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方:(如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采购桉树专用肥料(如下简称“采购物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规格、数量、质量原则及总价款采购物资的详细规格、数量、质量原则、包装规定及总价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条交付日期乙方应于甲方初次提货前完毕所有采购物资的生产,并于[*]年[*]月[*]日起三十日内分批次将采购物资交付于甲方
第三条交付地点交付地点:[*]
乙方负责将采购物资分批次送至交付地点,由甲方清点确认并签字后,视为该批次采购物资的交付
采购物资的装车事宜由乙方负责,卸车事宜由甲方负责
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及验收原则(一)总体质量验收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完毕所有采购物资的生产,并应在其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进行总体质量验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至工厂仓库按正常质量抽检措施共同取样封样,样本各三份,封样后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资质检查机构(如下简称第一次检查)进行检查,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经第三方检查后,不符合附件一质量原则,乙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各提供50%的封存样本,由乙方送交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检查(如下简称第二次送检),甲方配合,检查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第二次检查为不合格的,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第二次检查合格的,检查费由甲方承担
对该检查成果,甲乙双方不得存有异议
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检查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有异议而未进行第二次送检的,视为乙方对第一次检查成果无异议
检查不符合附件一质量原则的,视为所有采购物资不符合质量原则
甲方有权拒收采购物资,并规定乙方重新生产或采用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肥料而支付的货款差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