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合理控制征迁费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循“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统一管理的原则下依法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第三条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图确定的用地范围,实施征地拆迁,严禁随意扩大征地范围
第四条按项目建设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征迁工作任务,严控征地拆迁费用,保证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
第五条建设项目征迁工作包括建设用地、控制红线内的树木、房屋、电力、电讯、水利设施、厂矿企业等地上附着物的征用和拆迁
第六条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技术及电力电讯等有关知识,掌握项目征地拆迁范围、数量,熟悉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第七条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9月2日起实施)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1999年9月26日起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发〔2010〕9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105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5〕48号)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八条公司应根据项目规模,及时组建项目办征迁科并配备相应人员
项目办征迁科在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领导下负责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