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代办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商登记等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如下:1
新设主体工商登记1
新设主体性质为:有限责任企业1
代办证照与手续包括: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1
公章(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1
银行开户:获得银行开户许可证1
主体变更登记1
拟变更主体为:请填写主体名称
拟变更项目为:企业名称、注册资本、股东等项目变更
代办证照与手续包括:1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1
变更后的公章(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1
主体注销登记1
拟注销主体为:请填写主体名称
代办证照与手续包括:1
代办国税局注销手续;1
代办地税局注销手续;1
代办营业执照注销手续;1
代办质监局代码证注销手续;1
根据甲方规定,代拟注销有关文献草稿
境外企业注册登记1
登记规定:登记地址:登记企业类型:登记企业数量:1
代办证照与手续包括:(1)获得有权机关出具的证照;(2)代拟登记过程中有关法律文献
服务内容见本协议及附件(如有)约定
如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
本次服务费用(协议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付款方式(1)首笔款: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2)尾款:应于乙方服务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