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纲要求:1
掌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权利和义务;2
了解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3
熟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4
了解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5
掌握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6
掌握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
第四节基金法7
熟悉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8
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9
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10
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及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要求;11
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权利和义务(掌握)(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是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持有基金份额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资人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第二十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