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工程名称:项目部(甲方):劳务分包单位(乙方):日期:工程劳务分包协议项目部:(如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单位:(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一、分包内容:二、分包方式:(在对应的分包方式前划“√”)(一)整体劳务分包(二)分部劳务分包√三、安全原则: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四、质量原则:(在对应的分包方式前划“√”)(一)合格(二)市优√(三)部优五、工期规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天
六、分包单价:七、提供队伍的时间:八、价款的结算与支付(一)每月20日前项目部应会同劳务项目负责人按实际完毕进度对各工种进行收方后报协议预算科,预算科核算无误后,做出人工费计提表报分企业财务科,财务科根据资金状况对劳务分包队伍结算人工费,同步劳务分包队要根据结算人工费数额出具工程所在地统一建筑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
劳务分包队在出具发票的同步,还需提供劳务人员工资清单明细表
(二)甲方所签发支票的“收款人”与收款方所提供发票的“开票单位”名称及发票上加盖的印章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乙方委托办理劳务分包款项结算业务,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委托人以外的人员支付工程款
(三)人工费结算时,财务科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比例拨付到协议指定的开户银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现金,工程竣工后付至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检查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竣工期满1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所有返还
九、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省、市颁发的规定
安全目的: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不小于2‰,杜绝重大伤亡和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