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广州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地址(甲方):职工(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如下简称《劳动协议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一)协议期限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协议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毕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毕时止,并以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如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协议期内):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种月;协议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协议或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乙方的工作内容:(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协议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告知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原则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包括中间吃饭、休息),平均每周工作天
2、不定期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期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六个月()、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