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性质: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签约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协议的有关信息的真实、有效
2.劳动协议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协议期限内
劳动协议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协议期限
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种月;劳动协议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或劳动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原则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签订劳动协议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协议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协议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十年的;③持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劳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
一、协议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毕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毕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