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项目构造优化技术服务协议协议名称:项目构造优化技术服务协议建设单位:设计征询单位:项目构造优化技术服务协议甲方:乙方:项目系甲方开发的综合建筑,为使工程安全、合理、经济,甲方委托乙方对构造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征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设计优化范围1.构造施工图设计成果优化,委托面积暂定万平米,详细范围包括:,面积以审核通过的图纸构造面积为准。第二条设计工期规定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优化前建筑和构造施工蓝图或电子图纸、地质汇报以及构造计算原始计算模型等电子文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本项目设计优化意见,供甲方确认(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2.设计优化意见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监督原设计单位按设计优化意见,在30日内负责完毕项目的构造施工图修改和优化后的出图工作,详细出图时间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确定工作。第三条技术及设计配合规定1.乙方应充足运用自己的研究成果、设计经验和广泛的行业信息,对构造图纸进行优化。2.乙方应提供充足根据支持设计优化意见,并负责与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沟通。3.甲方应书面授权乙方与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第四条甲乙双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资料和成果文献:1.甲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资料1)本项目优化前建筑和构造施工蓝图、地质汇报以及构造计算原始计算模型。若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未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有关资料供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则乙方可停止本项目设计优化征询工作,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对应索赔。2)本项目设计进度和施工图出图计划,以甲方项目负责人发送的电子邮件为准。若甲方不提供本项目设计进度和施工图出图计划,则乙方不承担延误项目设计进度和出图时间的责任。3)甲方规定的本项目构造设计任务书,与上款资料同步向乙方提供,以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若甲方未提供本项目构造设计任务书,且乙方是本着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项目的设计优化工作,则甲方不能在技术上追究乙方的技术责任。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确实认:乙方提交的优化意见应是与甲方及原设计单位充足沟通的优化意见,并以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本项目设计优化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签字答复和确认乙方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若甲方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上述时间内答复和确认乙方所提供的设计优化意见,则乙方可停止本项目设计优化征询工作,乙方的设计优化工期应对应延长。5)本项目优化后构造施工图。本项目优化后构造施工图以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由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修改后蓝图或电子光盘图纸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若甲方在优化后构造施工图出图后10日内未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优化后构造施工图供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优化后构造施工图电子光盘图纸作为优化后构造施工图。6)本项目优化后建筑、构造施工图以及优化后施工图审查合格汇报复印件。若甲方在优化后构造施工图出图后10日内不向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交优化后构造施工图进行施工图审查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汇报复印件,则视为甲乙双方均承认本项目优化后构造施工图满足施工图审查规定。2.乙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成果资料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构造设计优化意见》一式两份供甲方确认。2)在设计优化工作过程中,乙方应监督原设计单位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设计优化意见进行对应的施工图纸设计优化修改,设计优化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应满足施工图审查规定。优化后构造施工图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则视为设计单位是按乙方提供的优化意见进行对应设计优化修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设计优化费用计算措施计算和支付乙方优化费用。3.设计优化成果确实认(1)构造优化设计的施工图纸应通过当地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核和甲方的书面确认(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2)当构造优化的施工图出图后,甲方未送审,但优化后施工图已运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