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借款合同特别提示为了维护贵企业/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企业/阁下签订本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如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1、贵企业/阁下所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重大遗漏
2、贵企业/阁下已经认真审阅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尤其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足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协议签订前,贵企业/阁下有权对本协议提出修改
本协议生效后,贵企业/阁下必须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并积极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企业/阁下的利益,贵企业/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络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告知我企业
5、假如贵企业/阁下对本协议及有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企业征询
借款协议出借人:(如下简称“甲方”)地址:借款人:(如下简称“乙方”)地址:保证人:(如下保证人统称“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乙方因经营需要,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借款,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担保
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充足协商,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为中期/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1、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汽车抵押质押放款及融资租赁资产放款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化本协议中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和期限1、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2、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本协议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到期日,如与借款凭证上的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以本协议为准
借款凭证是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利率1、本协议项下借款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