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专用)甲方(劳务派遣单位):乙方(劳动者):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三月须知1、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行
2、甲方和用工单位应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乙方规定理解的其他状况
甲方和用工单位有权理解乙方与劳动协议直接有关的基本状况,乙方应当如实阐明
3、甲方和用工单位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4、甲方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协议,并及时办理劳动用工立案手续
双方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协议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劳动协议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协议期限内
劳动协议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协议期限
6、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乙方享有的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原则执行
7、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8、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劳动保障政策征询电话:1233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大连市:84369110金州新区:87622867(开发区)87779072(金州)中山区:82799610普兰店市:83118624长海县:89884660西岗区:39608681瓦房店市:85630056高新园区:84796982沙河口区:84610121庄河市:89725696长兴岛临港工业区:85280951甘井子区:86589470保税区:87307460花园口经济区:89128623旅顺口区:626822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劳动协议法实行条例》及《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