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休养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疗休养项目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时间、地区及人数1
1本项目服务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夜
2本协议规定之地区:甲方按照需要的指定地区
3人数:【】人,如有不一样按实际人数结算
4未经其中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此外一方不得将其权利或义务以任何形式让渡、分包、委托或移转于任何第三者
乙方如需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
1甲方负责在活动开始前将参与活感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发送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活感人员名单后天内安排并出具行程(附件1《行程安排表》)
《行程安排表》应当明确阐明如下内容:(1)行程的出发地、路过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详细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局限性24小时以一日计);(2)目的地当地接待的名称、地址、联络人和联络电话;(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原则(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与否需中转等信息);(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原则(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与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有关服务设施);(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原则(明确用餐次数、地点、原则);(6)安排的游览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时间(明确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至少时间);(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9)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乙方应当在签约时向甲方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与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甲方人员或其代表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