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整合营销筹划及广告平面设计代理服务协议甲方: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乙方: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投资的项目提供全案营销筹划及平面广告设计事宜到达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1、服务内容1.1、乙方在项目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甲方实际状况制作进行产品设计和项目整合营销传播方略创意。1.2、乙方根据实际状况制定项目媒介推广计划及宣传费用预算,包括但不仅限于:1.2.1、广告推广总思绪1.2.2、推广主题与时间控制1.2.3、广告预算控制1.2.4、每阶段推广执行计划1.3、乙方负责项目包装思绪及平面设计,包括:1.3.1、VI系统设计1.3.2、营销中心门头及广告设计1.3.3、门前罗马旗及气氛装点设计1.3.4、工地及工程包装设计1.3.5、营销中心展板、形象墙及应用材料的设计1.3.6、楼书、海报、户型单页设计1.3.7、业主通讯录及小礼品设计1.3.8、导视系统及手提袋设计1.3.9、销售应用资料设计1.4、乙方负责媒体推广文案及平面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1.4.1、网站筹划及平面设计1.4.2、电脑动画筹划及平面支持1.4.3、户外平面设计1.4.4、杂志平面设计1.4.5、确定各阶段报广平面设计1.4.6、短信编辑及投放控制方案1.4.7、车身、车载、电梯间等广告设计1.4.8、每个阶段其他平面支持1.5、乙方负责活动筹划,包括但不仅限于:1.5.1、认购方案筹划1.5.2、认购文献及平面1.5.3、开盘方案筹划1.5.4、开盘文献及平面1.5.5、事件营销活动筹划1.6.6、房展活动筹划1.6.7、促销活动筹划2、服务期限2.1、该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计个月。2.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内,乙方工作获得甲方承认,甲方未在该阶段服务期结束日前书面提出终止协议的,该协议自年月日起,根据该协议中约定内容自动顺延年,顺延期间的服务费按本协议中第3条(下一项)中约定的年费计算。3、协议金额以上服务的内容,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支付的形式为人民币现金支付。4、工作及付款方式:4.1本协议签章生效当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额的40%(¥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定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额的%(¥元),合计支付十二个月,直至付清该阶段全款截止。费用支付形式为人民币现金支付。4.2在本协议书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确定项目小组组员及重要负责人,并向甲方呈送小组组员名单及小组组员简历。乙方有关工作人员在甲方人员的协助下开始工作。乙方在收到甲方盖章确认后的资料后应准时完毕工作,乙方向甲方呈送该项目的所有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方案、平面设计方案),甲方必须专人签收。经甲方专人签收后的方案在一种星期内必须给出明确修改意见或确认函,修改意见或确认函以文本盖公章为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方案或一种星期内未给出明确修改意见函的,视为甲方已承认乙方完毕该阶段工作内容。5、甲乙双方责任5.1、乙方在设计文稿、广告平面创作和营销筹划等过程中应尽职尽责,准时完毕工作任务。甲乙双方互相呈送的文献及稿样,双方必须签字确认。5.2、甲方在协议期内必须准时按协议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迟延乙方应得费用。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项目筹划和平面设计时所需的资料,并对乙方提交的工作函及作品在一种星期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内容应以书面文字为准。5.3、甲方确定专人与乙方沟通,该负责人提出的有关设计文稿和广告平面设计修改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乙方应按工作量及时修改。6、约定事宜6.1、一经签约,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因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该协议约定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6.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3、本协议(含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联络电话:联络电话:签约日期: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