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签订协议如下:一、合作方式矿井在矿井基建完毕后,由乙方成立项目部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进行整体管理,费用按吨煤单价计算。甲方负责矿井煤炭销售、地方关系协调、对乙方监管。乙方对配套的职工办公、生活、居住等设施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乙方成立项目部文献提交甲方一份。二、职责范围乙方组织生产,负责如下内容:井下原煤开采所波及的掘进、回采的材料费;运送、通风、供电、排水、压风、井上选矸等系统的维修费、配件耗材费;甲方提供设备以外的机械使用费;采面安撤费;巷道维修费;电费;排矸费;通风设施费;办公费;仪器仪表校验费;设备检测费;培训费;保险费;招待费;乙方所辖范围内职工工资。三、吨煤单价其中包括安全费元/吨,该款由甲方从月度结算款中扣留,防止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费扣够万元时不再扣留。如在协议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协议终止后两个月内甲方所有返还乙方。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协议到期后两个月内返还扣除处理事故费用所剩金额给乙方,局限性部分乙方补交。四、协议期限承包期限为年,开始时间为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五、计量、结算与付款1、每月26日产量验收。2、工作面测量采高措施: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为一种点测量采高,采高为测量点的平均值。3、当工作面采高发生变化,乙方及时汇报甲方监管人员组织测定,作为计算产量根据。4、按双方确认的产量进行结算,各煤层根据对应的产量和单价进行计算。5、验收后次月20日前全额支付乙方结算款。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监督,有权实行采掘、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源等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保留矿井应有的证照、批文和图纸、技术资料等与生产有关的资料。向乙方提供有关基础资料。(3)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结算款。(5)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宿舍、食堂、澡堂(更衣箱)、调度会议室、区队会议室、生产库房。(6)有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义务。(7)有权对乙方所辖范围人员进行立案审查权利,对不符合用工规定的人员,乙方负责处理。2、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甲方提供的矿井的设备、设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妥、维护不到位或人为损害的必须赔偿,并予以合适惩罚。(2)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和后勤辅助人员。(3)严格按照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作业。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上级部门、驻矿监管人员、集团企业平常检查的罚款由乙方负责。(5)有合法获取结算款的权利。(6)承担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7)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施工作业计划、图纸填绘等由乙方及时报送甲方审核。(8)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9)有按照井田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义务;(11)对于甲方提供的生活条件和设施,乙方正常使用,(12)乙方必须准时发放员工的工资,不得拖欠。(13)乙方不得以不合法理由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乙方职工采用吵闹、威胁等不妥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当发生争议时双方通过合法渠道处理。(14)有依约自主施工及组织生产的权利。(15)经甲方审查立案后,有自主组织、调配人力资源的权利;乙方有独立的生产安排、资金支配、经济分派、人事安排的权力。(19)矿灯、自救器、劳保用品、瓦检仪、测绘仪器由乙方负责。七、监督管理(一)安全监管1、严格按照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作业。2、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3、假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导致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进行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质量监管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专人负责,严格按有关规定规定施工。2、乙方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告知甲方监管人员,经检查承认后方可继续进行。3、工程质量到达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的合格,争取到达优良,月度工程质量验收若达不到合格,乙方必须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所有返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