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签订协议如下:一、合作方式矿井在矿井基建完毕后,由乙方成立项目部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进行整体管理,费用按吨煤单价计算
甲方负责矿井煤炭销售、地方关系协调、对乙方监管
乙方对配套的职工办公、生活、居住等设施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乙方成立项目部文献提交甲方一份
二、职责范围乙方组织生产,负责如下内容:井下原煤开采所波及的掘进、回采的材料费;运送、通风、供电、排水、压风、井上选矸等系统的维修费、配件耗材费;甲方提供设备以外的机械使用费;采面安撤费;巷道维修费;电费;排矸费;通风设施费;办公费;仪器仪表校验费;设备检测费;培训费;保险费;招待费;乙方所辖范围内职工工资
三、吨煤单价其中包括安全费元/吨,该款由甲方从月度结算款中扣留,防止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费扣够万元时不再扣留
如在协议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协议终止后两个月内甲方所有返还乙方
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协议到期后两个月内返还扣除处理事故费用所剩金额给乙方,局限性部分乙方补交
四、协议期限承包期限为年,开始时间为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计量、结算与付款1、每月26日产量验收
2、工作面测量采高措施: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为一种点测量采高,采高为测量点的平均值
3、当工作面采高发生变化,乙方及时汇报甲方监管人员组织测定,作为计算产量根据
4、按双方确认的产量进行结算,各煤层根据对应的产量和单价进行计算
5、验收后次月20日前全额支付乙方结算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监督,有权实行采掘、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源等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保留矿井应有的证照、批文和图纸、技术资料等与生产有关的资料
向乙方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3)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