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甲方:焦作市匠人置业有限企业乙方:孟州市家乐福物业管理有限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匠人之家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章物业基本状况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匠人之家物业类型居住物业座落位置清风大街西段北侧建筑面积19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大学生公寓;南至清风大街;西至东方国际;北至富村耕地。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如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有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搜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备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到达约定的质量原则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第三章服务费用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详细原则如下:多层住宅:0.35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0.75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1.5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重要用于如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平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物业服务支出应所有用于本协议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局限性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第六条业主应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发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准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1月1日(每次缴费的详细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2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第四章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八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如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1、水2、电3、弱电系统4、天然气5、房屋公用部位6、地下管、井、池、7、电梯第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构造、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献和物业使用阐明文献;第十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予以必要配合。第十二条乙方可采用劝戒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