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协议协议号:项目名称: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企业弱电工程发包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企业承包人:苏州市太平洋智能化工程有限企业日期:8月26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企业合同正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范围第三章协议价格第四章设备与工程的变更及最终第五章工期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规定第七章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第八章维护保修第九章违约责任第十章不可抗力第十一章保密第十二章仲裁和法律第十三章附则第十四章协议附件一.总则发包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甲方)承包人:苏州市太平洋智能化工程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行政法规,在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
二.工程范围1
工程名称:“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企业弱电工程”2
工程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南路北侧、冯行里西侧3
工程范围和内容:海陆重工股份有限企业弱电系统的安装调试
协议价款1.协议金额为:伍佰肆拾捌万圆整(¥5480000
2.付款方式:(1)协议签订乙方进场施工,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30%;(2)每月由乙方提供已竣工程量汇报,由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甲方根据该汇报支付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3)安装调试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一种月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80%,余款二年内付清
四.工程的变更及价款结算1
本项目在实行中,若有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应对应调整工程价款及进度,并经甲乙双方承认
协议工程量如有变更,则采用协议单价×工程量的结算方式;3
若在工期内,设备材料市场价比投标价上浮到达15%,则结算单价根据当时市场价也对应上调,详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承认同意
结算工程量根据图纸规定、工程协议及监理单位的实签工程量进行审核
最终款项的结算措施为:协议价+签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