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协议建设单位(全称):(如下可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全称):(如下可简称乙方)为深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此前所签订的招标文献、中标文献、施工框架协议、国标文本版本施工协议书与本施工协议文本互相间若存在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第一条工程概况本款中的工程概况简介不应认为是绝对精确的,本工程的实际状况应以有协议约束力的图纸为准,甲方不承担因本款对任何数据或做法等的错误描述而也许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设计单位:4、工程监理单位:5、项目规模:总面积平米。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1、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为停车位的基础层及其面层铺装2、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由乙方以图面工程量为基础,实行人工、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各类风险和竣工立案手续的总包干方式。3、签订本协议后,即可视为乙方清晰并完全接受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状况、现场条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等状况。乙方清晰并已充足考虑到也许发生的多种风险条件及因此产生的多种费用、验收、材料二次搬运、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建拆、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协议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多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长(含周转材料等)、其他保证协议工期赶工措施费、成品保护、停水停电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场地降排水、施工噪音环境保护措施、车辆上市政道路行驶增长费、非甲方所为八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以及其他为保证协议规定的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括在协议约定的工程造价和综合单价内。第三条协议工期1、动工日期:,实际动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动工令为准。2、竣工日期:。第四条质量原则1、本工程规定质量一次性100%验收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指验收时只开具一次书面整改告知单,在整改完后复验而未发生开具第二次书面整改告知单的状况下视为一次性验收通过。2、本工程质量原则应同步满足甲方规定和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原则。第五条双方的职责1、甲方责任:(1)协助乙方做好“三通一平”的工作,(2)动工前对乙方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做好交底记录,会同乙方勘察现场,向乙方交待施工范围。2、乙方责任:(1)动工前做好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进度计划,(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机械进场,(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铺装面层的成品保护,(4)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向甲方备案。第六条协议价款1、协议形式与协议价款: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协议形式。结算总价不包括管理费及规费、税金。协议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协议综合单价不因市场生产要素的价格波动、施工环境的变化和政府行为而调整.但协议签订后的设计图纸变更(含选用材料变更)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条款可按有关约定取.第七条付款方式1、本协议按包干综合单价,按比例支付工程款。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甲方分包项目、甲供材料和甩项工程的,则扣除以上工程所对应的协议造价进行支付.(1)、乙方进场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协议总价的40%,(2)、碎石、砼垫层浇筑完后应支付乙方协议总价的30%,(3)、面层铺装完毕总工程量二分之一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协议总价的25%,(4)、剩余工程量完毕后,通过甲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剩余总价款2、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规定付款的告知。甲方收到乙方告知后仍不能按规定付款,可与甲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并从协议规定延期支付时间的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又未与乙方到达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议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