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居间协议委托人(如下简称甲方):居间人(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到达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汇报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二、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止
三、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4、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酬劳
四、乙方责任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竭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汇报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毕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有如下状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毕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酬劳: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企业、控股企业或子企业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与乙方简介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毕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酬劳
六、居间酬劳及支付措施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如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