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规划设计一、总则1
1按照镇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总体布置,为促进地区民政殡葬事业的规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2本规划是镇远殡仪馆(火葬场)、公墓(以下称陵园)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规划制定的条款执行
3本规划于2005年12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规划由镇远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并享有解释权
二、规划设计依据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7年第225号)
2《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1997年)
3《贵州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年第39号)
4《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2002年)
5镇远县民政局关于陵园规划设计合同书及有关要求
6镇远县陵园建设用地图
三、规划原则及目标3
1合理规划,总体布局原则:国家对殡葬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贵州省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具体规定,镇远县政府及民政部门的指示和安排及具体要求,是本规划的最基本依据
2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现代规划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
本规划从陵园的现状,近期和远期的建设等方面,都充分注意和体现实施这一原则(其中绿化率是我省公墓建设审批的重要要求之一,也是本规划的一个重点
本规划绿化率>30%)
3个性鲜明,追求文化品位原则:殡葬文明,文化品位,表现陵园的个性特征,是本规划强调的重点,是区别于全省40多个公墓的个性所在,也是下一步设计的基本要求之一
本规划以人为本,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充分利用山地自然景观资源
求取园林与陵园、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艺术与功能的多方面协调统一,突出自身的个性与风格
4统一规划,分期开发,滚动发展原则:规划按合理分期开发,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采取滚动发展的方针,边投入、边建设、边经营、边收益
确立合理的规划布局与结构,合理的容量规模,合理的设施规模,合理的功能分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