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制度一、员工礼仪标准(一)着装1、着装应整洁、大方、颜色力求稳重,不得有破洞或补丁
纽扣须扣好,不应有掉扣,不应挽起衣袖(施工、维修、搬运时可除外)
2、工作服外不得着其它服装,内衣下摆不得露出工作服外
3、统一着合适的工作装、穿黑色皮鞋
女员工穿裙子时,应穿丝袜,丝袜不应有脱线,鞋应保持干净,不能穿拖鞋,雨鞋或不着袜子上班
4、上班时间经允许不穿工作装的,也不应着短裤,短裙(膝上10厘米以上)及无袖、露背、露胸装
5、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号牌,工号牌应端正佩戴在左胸位置
6、生鲜熟食区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戴帽,并将头发挽入帽内
其它工作人员非因工作需要禁止戴帽
(二)仪容1、注意讲究个人卫生
2、发型应美观大众化,梳理得体,做到头发前不遮眉,也不盖耳,后不接领
男员工不留长发和胡须,女员工留长发应扎统一发结,不准染异色发
3、女员工提倡上班化淡妆,不能浓装艳抹
4、指甲修剪整齐,保持清楚,不得留长指甲(齐肉长),不准涂有色指甲油(化妆品柜员因工作需要可除外)
5、上班前不宜吃异味食物,保持口腔清洁
6、进入工作岗们之前应注意检查并及时整理个人仪表
1(三)表情、言谈1、接人待物时应注意保持微笑
2、接待顾客及来访人员应主动打招呼,做到友好、真诚
3、与顾客,同事交谈时应全神贯注,用心倾听
4、提倡文明用语,“请”字,“谢”字不离口,不讲“服务禁语”
5、注意称呼顾客,来访客人为“先生”、“小姐”、“女士”或“您”,如果适应姓氏的,应注意称呼其姓氏
指第三者时不宜讲“他”,宜称为“那位先生”或“那位小姐(女士)”
二、各级员工有违反下列行为者,处以20—200元的罚款直至解聘工作:1、在超市内吵闹,大声喧哗、打骂、打闹者
2、营业员上岗喝酒,吃有异味的食物,不着装进柜台,不着工作服进货柜,手插兜内,抱膀叉腰,背手颤腿,面对顾客喝水,打哈欠,打喷嚏等不礼貌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