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阳光艺术学校张家界阳光艺术学校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学校全体教师员工
二、费用报销基本制度及基本流程(一):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二):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2、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3、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笔或签字笔填写;4、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领导有效批准;(三):单笔报销总额超过500元,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四):费用报销基本流程:费用预发生时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申请通过→报销人按实序时粘贴相关费用发票→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负责人审核单据→校长审批报销单据→财务部出纳支付报销金额三、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为了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一)、每笔费用发生后须一个月内报销,如费用发生前有预支款,当月未退回的预支款从当月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二)、借款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四、费用审批管理(一):费用审批管理
1、学校负责人(校长)行使审批权
2、学校所有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原则上由学校负责人统一审批
3、学校负责人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电话授权、短信或微信授权),报财务备案,由学校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办理,学校负责人回来后要立即补办批准手续
第1页共3页张家界阳光艺术学校4、审批人应当根据上述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5、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
6、学校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