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人员流动实施办法为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
激活公司各类人才资源,实现“人才与岗位”的优化组合,提高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保护好公司内部有限的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创造力,避免公司人才错位、浪费及流失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全体在职员工二、实施原则:公司所有部门之间三、实施细则:1、需求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公司以各种方式寻求所需人员,并根据岗位的要求与意向人员先行交流
2、若备选人员人数超出需求人员人数,需求部门可择优选用
3、需求流动的人员,若自己有能力、有信心流动到其他部门,并能够充分发挥才能和调动工作激情,可由本人或在公司内部委托同事或领导帮助其与接收部门前期沟通
接收部门有接收意向时在征得接收部门和流动人员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岗位流动
4、跨部门的需求流动,部门经理之间经过对本部门人才的全面评估,一致认为该部门人员与对方部门的人员相互流动,更能实现人才优化组合,可分别或交叉与部门拟流动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5、行政部、企管部、财务部、市场部、资金部、事业部及公司所在子公司、分公司的跨部门之间的人员岗位流动,需求部门与所选人员达成一致意向后,由需求部门发起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6、行政部、企管部、财务部、资金部、事业部及公司所在子公司、分公司等同部门人员岗位之间的流动,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行政部备案
7、市场服务中心及驻外分支机构人员的岗位流动,由市场服务中心总经理自行调配,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8、人员在岗位流动过程中,各部门应以公司大局为重,履行部门领导与部门领导之间,员工与部门领导之间沟通程序,避免由于不沟通或沟通不到位,而违背公司人才岗位交流目的
应严格遵循合理留住人才,合理使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