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实施意见我村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更好地发挥村级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我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并积极向镇计生站申报率先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创建活动,现已批准
现将我村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村级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推动全村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要求从2010年起,利用三年时间,按照区、镇人口委的要求,率先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创建活动,从而提高我村群众的思想觉悟高,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建设和村、社计生干部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
先进示范村主要责任指标如下:(一)农村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达到96%以上,计划外怀孕率控制在1
5%以下;(二)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95%以上,历年节育欠账落实率100%;(三)基础卡、表、册、单准确率达到98%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四)环、孕情服务率和当年妇女病普查率分别达到95%和40%以上;(五)宣传品进村入户率、基础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六)落实农村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率100%;(七)社会抚养费两年内征清,当年征收率不低于60%;(八)流出人口建档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第1页共16页免费发放率和持证率分别达到100%和98%以上;流出人口的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九)育龄夫妇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比例要达到95%以上;(十)药具发放率达到100%;产、术后随访率达到100%;(十一)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参与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