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大田庄乡仓泉村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大田庄乡仓泉村村民委员会2017年9月项目简介项目名称:仓泉村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1资金项目项目承建单位:大田庄乡仓泉村村民委员会项目责任人:曹广祥(村党总支书记)、王兆田(村党总支书记)联系电话:13954420198、15265940169项目建设地点:仓泉村项目建设期限:2017年9月--2017年12月项目建设内容:改造大蒜加工扶贫车间,面积600平方米,内容包括吊顶、打机井一眼、硬化路面400平方米、浸泡池50立方米、加装监控等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于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覆盖:项目覆盖贫困户41户,91人
项2目效益:项目完成后对外租赁,年租金2万元,租金用于贫困户受益和村集体(仓泉、五圣堂)增收
其中村集体收益0
6万元,占30%;贫困户受益1
4万元,占70%,年人均增收约154元
帮扶期限至2020年,届时按照上级政策及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3仓泉村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县扶贫办有关文件要求,为开展2017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在反复考察论证、广泛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研究,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如下:一、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仓泉村隶属临沂市费县大田庄乡,位于大田庄乡北侧,距离费县县城25公里,在乡政府驻地以北11公里处,234省道穿村而过,西邻平邑县,北依蒙阴县
全村共有693户,人口2218人,至2017年初尚有省定贫困户227户,共计551人,位居临沂市前列;现有耕地1660亩,山地6900亩,以山楂、桃、板栗等果树种植为主,经济基础薄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二、项目实施基础及可行性分析(一)消4除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