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ZL-14-2016/0供应商审核管理办法1目的规定对供应商审核的方式和基本准则,明确对供应商审核的活动要求,审查潜在供应商进入供应体系前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查供应商批量供货前的质量稳定情况,监控供应商批量供货后的质量体系保持持续稳定情况
通过审核促使供应商提升其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保持同步发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供应商的审核活动或对拟纳入供应体系资源的考察活动
1审核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2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1审核组长编制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审核员负责编制审核检查表,对审核后出现的不符项进行跟踪、验证
3管理者代表或分管领导负责审核计划的审批工作
5审核方式5
1非现场审核通常情况下,对于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商采取资料审核、监控确认的非现场审核方式,一般从以下方面进行:a
审核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如:复印或扫描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第三方认证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其中对于代理商,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证明;b
确认样件试用情况;c
监控检验情况、售后反馈情况
2现场审核以下情形对供应商采取现场审核:a
出现批量的和突发性重大质量事故的;b
质量评分连续3个月分数走势下降,且平均分差≥5分情形,并经核实属质量问题原因造成的;c
上年度供应商综合评价为D级(综合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