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派遣和接收基本流程签署MOU中国商务部、韩国劳务部签署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确定派遣、接收机关中国商务部指定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局)作为中方唯一派遣机构
韩国劳动部指定韩国产业人力公团(以下简称人力公团)作为韩国唯一接收机构
公开招募经济合作局通过信息系统及公共媒体公布招募计划,列明报名条件:(1)年龄在18—39周岁(含39周岁);(2)无犯罪记录;(3)无被韩国遣返或要求离境的记录;(4)没有被中国政府限制离境的情况
接受报名经济合作局委托商务部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接受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报名
韩国语水平考试经济合作局和人力公团合作进行韩国语水平考试(人力公团负责判卷)
公布考试结果、通知体检、申请护照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通报考试结果
通知考试合格者体检、申办护照并填写求职申报表
制订求职者名簿经济合作局接受考试合格者的求职申请,将相关信息(求职者个人基本信息、预期雇佣条件、个人背景和工作背景、考试信息等)输入雇佣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制成求职者名簿
名簿传送经济合作局通过雇佣制计算机网络系统将名簿传送人力公团
雇佣许可申请及发放韩雇主向韩劳动部地方雇佣安定中心申请输入外劳
雇佣安定中心向雇主提供其列明要求的求职者名单(大约2—3倍于雇主的所需人数)
雇主选定求职者,雇佣安定中心发放雇佣许可
草签合同雇主向人力公团递交外劳入境申请,包括与选定的求职者草签的雇佣合同
签订雇佣合同人力公团向经济合作局发送雇主草签的合同,经济合作局及选定的地方公共机构通知被选中的求职者,向其解释劳务合同内容,劳务人员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通知签约情况经济合作局将签约情况通报人力公团
《签证发放确认书》申请及发放人力公团向法务部为已签订雇佣合同的劳务人员申请《签证发放确认书》(CCVI)
法务部审核后签发CCVI
传送《签证发放确认书》人力公团将CC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