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围墙施工合同篇一:临时围墙施工协议临时围墙施工协议甲方:福建尤溪嘉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嘉和新城》临时围墙2、工程地点:尤溪县西城3、工程内容:临时铁皮围墙制作、安装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为合格;其中:铁皮厚度为,方管30*50*,立杆间距不大于2m,围墙高度2m设置二道水平杆,高度3m设置三道水平杆
三、合同工期工期一个月,进场日期由双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四、合同价款1、围墙工程包工包料40元/m2(含税价)2、甲、乙双方均已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一切风险因素,承包单价协议签订后不作调整
3、工程结算以实际数量计算工程总价
本协议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款
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1、甲方责任、义务(1)开工前召集工程相关人员到现场向乙方作工程全面交底,如有变更,已变更通知为准
(2)甲方需平整施工场地,使其符合围墙施工要求
(3)施工程中给与乙方协助和配合,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乙方责任、义务(1)乙方对现场已经考察过,同意包工包料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按工程需要安排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夜间施工照明,所发生费用自理
(3)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且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法规执行,保证工地安全,施工过程事发生的人员伤亡或因乙方施工造成第三者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的成品保护,如遭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5)乙方按照工期要求保持完成工作量
七、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情况:遇不可抗力或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不宜施工的,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