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建局城市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报告与住建局安全建设年终总结汇编住建局城市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报告一、完善公交站台布点方案、确立普通公交站台、招呼站、港湾式站台等的具体位置(一)集民间资金建设公交站台40座,其中式公交站台16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24座,分别为:干道沿线8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天星大道段4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同心路4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共计24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二)严格根据规划设计的质量、外观要求建设,公交站台建成后实行出让广告经营权,经投资与收入核算,建议投资者无偿使用15年,在其经营期限内,由投资方负责站台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资方在站台使用期限内行驶公交站台广告招商使用权,其产权归县公共汽车管理站所有。二、完善道路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管理意见(一)原则已建各类城市地下管线,实行“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原则;新建各类管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有偿使用”原则。(二)范围地下管线包括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高压和低压输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广播和有线电视网络、自来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燃气管道、工业用输送管道。(三)建设程序1、县规划局应加强规划统筹,对新建道路及其地下管线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各管线建设单位应编制各自的管线专项规划,报送县规划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局审核,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范围。新建各类地下管线由县规划局统一审批规划方案,业主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2、管线施工图纸需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报县住建局备案。各管线在道路断面中的管位原则上应根据县规划局要求布置。3、各管线建设部门应拟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在年初向县规划局、县建设局申报建设项目及具体内容。在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需要建设地下管线的各建设主体应取得县规划局批准的地下管线红线图等相关文件。若对原有管线进行改建、扩建的,应编制相关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办理规划和道路开挖审批手续,签订管线管理合同(明确管线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单项工程造价大于30万元的,应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四)组织实施l、对原有管线的改、扩建工程由所有权单位负责实施,并按城市管理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开挖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2、各建设单位应把好质量关,根据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管,并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隐蔽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3、管线竣工后应按规定实行验收备案制度,除五方责任主体外,县规划、住建、执法、公用事业等部门应参加验收。4、各管线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详细、准确的竣工图,并在县城建档案馆备案.以确保在今后道路扩建、改建时查阅。(五)有偿使用占用城市道路统一设置的管线通道,应当依据有偿占用城市公共资源从事商业运营的原则,缴纳相关费用。使用单位缴费方式和标准由县政府另行制订。第2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建局安全建设年终总结住建局党委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于XX年7月组织了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局属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一、检查概况进一步落实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科、室、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通过全面、深化的检查。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健全并落实了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仔细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防汛防雷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事故的发生。二、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建筑施工施工场地、保障性住房、公园游乐设施、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公共设施的安全生产情况。三、检查内容一)建筑施工企业方面重点检查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法律规范、安全规程,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