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芦溪县教育局“书香校园”考评细则内容目录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组织领导12分1将“书香校园”活动列入学校文化建设重要内容,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以听取汇报和查阅有关资料为准
2建立开展读书活动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有书香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2以文本出现为准
3成立教师、学生读书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读书活动
2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为准
4师生员工对“书香校园”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90%以上
2以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为准
5学校能保证书香校园建设经费的投入,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购置图书,人均图书年递增量中学为1-2册
4查阅帐目环境设施12分6学校有师生阅览室,至少能满足一个班级同时进行阅读
2现场检查7学校藏书人均拥有小学不得少于10本,初中不得少于20本,高中不得少于30本
2现场检查8图书利用率高,日均流量达在校生数的1/30以上
2现场检查、查阅相关图书室记录9班级设有读书角或校园设有读书橱窗,并经常更新内容
2现场检查为准
内容目录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10能结合校园环境特点,创设良好的书香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
有关读书的格言和标语悬挂在校园显著位置
4以现场检查为准
“书香校园”系列活动50分11确保学生有充足的阅读时间,学生课外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半小时
5通过座谈、查阅有关记录,根据情况分别计4、3、2、1分
12至少举办三项“书香校园”系列活动
开展学生诗文诵读比赛、(其中争当“阅读之星”“我的读书故事”讲故事比赛为必须举办的活动,各占7分)15以活动录像和现场记录为准13学生在各级读书评选活动中踊跃参加且成果显著
10以活动记录和活动图片为准
14教师在评选活动中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既指导学生阅读,又自主阅读,撰写读书笔记,在读书中提高业务水平
5以活动图片和现场记录为准
15拥有自己的校报校刊,刊登教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