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四倍篇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买卖合同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俗地说,就是花钱买东西的合同
在市场经济中,买卖关系日趋活跃,买卖纠纷也时常发生,最为常见的就是因买受人延迟或者拒绝付款发生的纠纷
那么,出卖人在争取自身权益时,除了依法可以请求价款外,如何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逾期付款违约金,本质上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按照该条规定,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原则上按照双方约定计算
但是,该条同时还规定,如果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或者减少
于此同时,《高法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二十四条对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情况下,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规定
综合以上可见,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可分两种情况: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未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那么,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出卖人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那么逾期罚息利率如何计算的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XX]251号)之规定,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该通知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出卖人可以货款利率水平的130%-150%向买受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约定的
那么,首先将取决于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孰大孰小,而后才能讨论采取何种标准
关于实际损失的计算,这里要明确的是,实际损失应当是可预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