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一、一、营造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
良好的治安环境,首先是稳定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去审视现阶段公安工作,会使我们产生许多更深更新的认识
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应当定位于消解社会对立,缓解社会的矛盾冲突,尤其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使其发展为对抗性的矛盾
从公安职能来看,维护稳定的工作内容既有对敌斗争,也有处置人民内部矛盾
我们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攻势,以解决梅州社会治安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全力维护梅州的社会政治稳定,保稳定树形象,以稳定促和谐
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侦破命案、打恶治烂和打击“六合彩”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做到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形成气候
消解社会对立和推进社会和谐是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历史使命
尽管公安机关处于社会对立的漩涡中心,其职能、职责和职权的价值取向仍然要定位于建设和谐社会
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1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
要坚持“三慎”原则,在处置群体性不安定事件中,把握用警时机,在坚决防止因举措失当而激化矛盾的同时,严厉打击挑头者、幕后者、操纵者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核制度,细化执法考核内容,制定执法质量应达到的目标和计划,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定期组织执法大检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文明的执法环境,把其当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首要任务,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各级公安机关乃至全体民警要进一步规范行为,心系群众,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第1页共3页法寻求各种途径,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原有市公安局制定的公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近期内要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