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会计合同篇一:(XX)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会计)编号: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单位(甲方):受聘人(乙方):江西省人事厅印制说明一、本聘用合同书我依椐赣编办发[XX]36号《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意见》、赣民发[XX]20号《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民字{XX}133号《关于做好贯彻落实赣编办发[XX]36号文件和赣民发[XX]20号文件的有关工作通知》、饶县府办发[XX]3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二、本聘用合同书须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三、本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四、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五、本聘用合同书一式肆份,镇(乡)人民政府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六、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档案挂县人才交流中心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上饶县民政局法定代表人:镇(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作为合同期限:(一)自XX年8月1日至XX年7月31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1年自XX年8月1日至XX年7月31日止)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甲方每年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可以中途解聘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镇乡敬老院从事服务岗位的工作,聘为会计职务
(二)岗位职责要求的具体内容: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为敬老院理好财,当好家
(三)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岗位纪律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