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社团部和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按照量化标准,对我校全体学生社团进行星级评定,依照《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云南大学学生社团星级量化考核评定条例》,制定本评定标准
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工作由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简称为“星级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
星级评定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工作准则,并接受所有学生社团和社团成员监督
第三条经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社团部批准登记,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均可依照本评定标准参与星级评定工作
第四条本评定标准主要适用于对学生社团进行学年度星级评定,同时也可用于规范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活动
第五条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分为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挂靠单位(学院团委)或指导教师评定、在校学生评定和学生社团互评四个部分,实行“整体确定,专项浮动”计分制
总分以120
其中,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分70
0分,挂靠单位(学院团委)或指导教师评定分10
0分,在校学生评定分10
0分,学生社团互评分10
0分,额外附加分20
(1)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包括学生社团管理评定、学生社团活动评定、学生社团财务评定三个部分
其中,学生社团管理评定分25
0分,学生社团活动评定分30
0分,学生社团财务评定分15
0分;(2)在学生社团星级评定中,另行设定20
0分的额外附加分,对在相应学年度获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和在较大范围内树立“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良好形象的学生社团,给予奖励
第二章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第一节学生社团管理评定第六条学生社团管理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1学期期初的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情况2学生社团负责人变更记录3学生社团联络4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会议的会议记录5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意见6学生社团及挂靠单位(学院团委)或指导教师的相关材料7社团联合会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