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云南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标准A级指标B级指标C级指标评估标准评估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合格不合格A1办园目标B1办园方向C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1、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制定办园目标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目标;2、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儿童观和质量观,全面评价幼儿;3、近期和长期的发展方向明确,无违背教育方针的现象,发展目标得到落实
三项要素基本达到要求有一项要素未达到要求优秀C2依法办园1、认真依照《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办园;2、认真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规程》、《纲要》)等教育规章,遵循教育规律办园,幼儿园管理规范
二项要素基本达到要求有一项要素未达到要求优秀B2办园思想C3双重任务1、认真学习《纲要》,明确幼儿园的性质、任务,实现保育、教育目标;2、幼儿接送时间,寒暑假留园工作等服务项目能适应当地生产实际和家长工作需要,措施具体可行
二项要素基本达到要求有一项要素未达到要求优秀C4保教结合1、以保教工作为中心,园领导主要精力放在保教工作上;2、人、财、物的安排体现保教并重
基本体现保教结合有一项要素未达到要求优秀2A级指标B级指标C级指标评估标准评估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合格不合格A2办园条件B3教职工队伍C5守编定员1、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全日制不低于1:8,寄宿制不低于1:6,每班配备3名保教人员;2、炊事员与幼儿的比例为1:50,少于三餐的可适当削减
医务人员、保育人员及其他人员按照省劳人编[87]32号文件编制配备
比例分别达到1:121:101:60比例分别低于1:121:101:60优秀C6任职履职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教师的比例逐年提高,教师学历符合《教师法》要求,各类人员职责明确,结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