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政法机关要认真落实这些要求,把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
现阶段的矛盾纠纷,大多数是由民生问题引发的
政法机关必须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注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社会公平体系建设入手,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问题,尽量做到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防止产生新的矛盾纠纷
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充分利用调解手段解决社会矛盾
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依法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实现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实现这个目标,要做到统一思想、整合力量、健全机制
统一思想,就是要重视发挥调解特别是人民调解对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深刻认识调解是适应我国国情的选择,是我们的一大政治优势,不断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的理念贯穿于政法工作之中
公安机关在办理轻伤害案件、治安案件、处理民事纠纷时,法院在审理案件和执行中,都要重视运用调解手段解决问题,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
对行政诉讼案件,更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因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组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保护等问题产生的群体性行政争议
整合力量,就是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第1页共3页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把各